行政部门

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人事处简介

来源:人事处 发布时间: 2024-01-14 11:01 点击数:0

一、部门简介

人事处是在学校领导下处理学校各种人事工作事务的部门,在学校工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、内外协调、促进教职工与学校关系和谐共处的作用,如人力资源制度建设、员工人力资源规划、教师档案管理、协调员工关系、各项制度的实施、人事系统的完善、教师考核、职称评审等工作,具体工作内容如下:

1.协助学校建立健全招聘、培训、薪酬、福利等人力资源制度建设。

2.执行招聘工作流程,协调、办理员工招聘、入职、离职、调任、升职等手续。

3.建立和维护人事档案,办理和更新劳动合同。

4.建立员工关系,协调员工与管理层的关系。

5.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各项事务操作流程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实施,配合其他业务部门工作。

6.建立人事系统,及时对系统进行更新。

7.做好教师个人考核工作,协助完成部门考核,对考核结果存在问题时作出解释、处理等工作。

8.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五险一金办理工作,审查和办理教职工退休、退职手续。

9.负责全校性人事信息收集、整理、统计、上报和信息公开。

10.负责教师岗前培训、教师资格认定、职称方案修订,职称评审工等一系列职称评审工作。

二、组织架构

人事处下设3个科室:人事科、档案科、社保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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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工作职责

人事科:

1、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员工招聘工作,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制定招聘计划,组织招聘。主要包括招聘信息的发布、线上线下招聘会的报名参加、简历的收集及筛选、与意向者的沟通、面试流程安排(试讲+面试)及最终面试结果的跟进。


2、负责全校教职员工教师资格证的岗前培训、现场审核材料的收集上报,以及前往教育厅进行审核与办理等工作。主要包括教职员工的报名、资料审核、资料申报、培训、出勤考核、考试成绩跟踪、报名费用缴纳及发票开具等工作。


3、负责学校在职教职员工“双师型”教师的申报,包括资料的收集、资料审核、提交省成教处审核及跟进结果。


4、负责组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聘后管理。包括报名通知的下发、报名资格的审核、报名材料的审核、提交教育厅人事处现场审核、现场答辩的通知、职称评审结果的跟进以及证书的下发等相关工作。


5、负责学校各口径需要人事处提报“全校教职工人员统计报表”的录入,如年检、教育事业统计、全国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等。

6、负责人事处网页维护。  

档案科:

1、负责全校教职员工月考勤整理与汇总。主要包括按部门逐一审核考勤表;整理公假、个人假等数据;为新入职人员录卡;按月整理打卡记录,整理迟到、早退、中间外出、旷工等情况;考勤制度的讲解等。


2.负责组织教职员工入职培训。


3.负责办理教职员工入职、转正、调岗、员工晋升、奖惩等事项。


4.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。包括调入或调出人员档案的转接工作、档案材料的归档和整理工作,并做好建档登记。


5.负责全校教职员工劳动合同、劳务合同签署(包括新入职及续签)、劳动用工备案合同纸质签署、在线上报及续签合同的考评工作。


6.负责定期编制全校教职工名册,兼职人员信息的整理,人事数据库建设、维护、材料收集及信息更新等工作。


7.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数据的管理与维护。

社保科:

1.负责全校教职员工五险一金及医保卡的办理。主要包括:高职、中职、盛华集团职工的增减员办理工作;提供五险一金的明细、征缴单、付款单审核;完成五险一金的年检工作;负责职工公积金转移工作;负责职工生育津贴办理工作;负责职工工伤的保险工作;负责职工退休办理。


2.交接各类与财务相关的票据,如五险一金缴费票据、员工保险、结算返款票据或单据。


3、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,包括离职资料交接审核及离职结算。


4、负责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发布的关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、突出贡献专家等国家级、省(部)级优秀专业技术称号等候选人的推选、申报工作。